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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医疗废物处置补短板应急提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车站西南约700m。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监测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阎春佳
电话:150****1171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