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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建设用地 |
| 发文机关: | ****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11-27 |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2025〕307号 | 生效日期: | 2025-11-27 |
****政府关于****15万吨/年钾肥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5〕307号
****政府:
你州《关于****15万吨/年钾肥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西政〔2025〕12号)已于2025年11月19****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市花土沟镇的0.1732公顷国有农用地、0.7082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共计0.881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作为****15万吨/年钾肥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用地。
二、****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市自然**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