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东厂区2车间除尘器及尾气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太仓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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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15

项目名称 ****东厂区2车间除尘器及尾气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开发区协鑫中路3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2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江平
联系人 刘豪 联系电话 159****1071
项目投资(万元) 18 环保投资(万元) 1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1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将2车间原己二酸投料区除尘系统进行改造。**装一台防爆直立滤筒除尘机,通过集气罩收集己二酸投料区逸散含尘尾气,负压除尘管道输送至防爆直立滤筒除尘机内,处理后废气通过烟囱(15m)排放至外部环境,除尘器设计风量4000m3/h,设计粉尘去除效率>0.5μm/99.95%,处理后的废气污染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确保达标排放。除尘器采用直立滤筒式,滤芯材质采用阻燃覆膜 防静电,系统在输送管道设计爆炸隔离阀、在管道和除尘器主体上均设置有爆破片,除尘器主体设置超温喷淋灭火装置,废气管道、设施均设计安装静电跨接、接地、防雷装置等,以上设置安全装置保障除尘器在使用过程中安全,防范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并降低事故影响。除尘器设置脉冲压力反吹装置,定期进行脉冲清灰,清理出的己二酸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己二酸投料含尘废气采取滤筒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m高除尘器排气筒排放至外部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产生粉尘回用于生产,产生废滤筒委外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用减震、隔声、低噪设备降低噪声产生
承诺:**** 江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江平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5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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