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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九条、二十条要求,现对《****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经****工园区;
项目建设性质:**;
投资:项目总投资3535.22万元;
建设规模:处理规模500m3/d。
二、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g0mu_w8ShfuRDkAiDYbUbApwd=3tm7公众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地址周边影响区的居民、政府及社会团体。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西路22号
联系人:黄科长
电 话:0873-****427
邮 箱:****@qq.com
2.承担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博安环(云****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市**区永中路海乐世界2座11楼1111~1113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71-****2857
邮 箱:****@qq.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向建设单位反馈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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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