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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园水系安全管理,防止冬季冰面破裂、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禁止在新**区银河公园水系、龙源湖水域开展行走、滑冰、垂钓及其他涉冰涉水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
新**区银河公园全域水系、龙源湖水域及其沿岸冰面区域。
二、禁止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上述水域的冰面开展行走、奔跑、滑冰、嬉戏、垂钓、摄影、停放车辆、堆放物品及开展其他一切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破坏水生态环境的活动。
三、安全提醒
当前及今后冬季,河道、湖面冰层厚度不均,易受暗流、融洞、积雪覆盖等影响,承载能力无法通过肉眼判断,冰面活动极易发生塌陷、坠冰等危险,存在重**全隐患。请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珍爱生命、远离冰面,切勿心存侥幸,严防事故发生;如需滑冰等冰雪活动,应选择具备安全防护措施的正规冰场。
四、管理措施
我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劝阻;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责任义务
各有关单位、学校、家长应加强对干部职工、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共同维护公共安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可及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476—****629。
六、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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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