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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有关要求,我单位****城市(**)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贮存项目已竣工,现就该项目的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管。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9月1日-2025年11月1日
对于我单位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35****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