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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现将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地址:**省**市法****开发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锅炉改造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改建,企业拟投资100万元,将现有锅炉房内的1台2t/h生物质导热油锅炉拆除,**1台4t/h生物质导热油锅炉,锅炉年运行260天,用于生产用热。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翟总
联系方式:189****81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