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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5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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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切实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我县将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禁止存储、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三禁”)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三禁”的区域为:**县全县行政区域内。
二、在**县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储存、销售、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三、****开发区、社区要将烟花爆竹“三禁”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加强烟花爆竹“三禁”工作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倡导使用安全、环保、低碳、绿色方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