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安县2025年度河道采砂许可及禁采信息情况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绥化-庆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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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5年度河道采砂许可及禁采信息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生态安全及公共利益,我县依法确定**县****公司统一开采**县**河河道砂石**,****公司依法办理登记8处《河道采砂许可证》。现将2025年度河道采砂许可及禁采信息公示如下:

一、河道采砂许可信息

1.砂场名称:**河久胜段1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县****公司

许可证号:D****242025-0010

采砂总量:20.8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河久胜段1号可采区坐标

127.271389 46.886944 127.274149 46.887916

127.271151 46.887683

127.270176 46.887568

2.砂场名称:**河久胜段4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县****公司

许可证号:D****242025-0011

采砂总量:2.4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河久胜段4号可采区坐标

127.331389 46.897778 127.332544 46.897831

127.331551 46.898501

127.333856 46.896697

3.砂场名称:**河久胜段9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县****公司

许可证号:D****242025-0012

采砂总量:6.6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河久胜段9号可采区坐标

127.453333 46.948056 127.453326 46.948698

127.452164 46.946509

127.454825 46.949159

4.砂场名称:**河久胜段13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县****公司

许可证号:D****242025-0013

采砂总量:4.3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河久胜段13号可采区坐标

127.493333 46.933889 127.493260 46.933085

127.495157 46.933849

127.493952 46.932956

5.砂场名称:**河**段18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县**镇

采砂企业:**县****公司

许可证号:D****242025-0018

采砂总量:2.7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河**段18号可采区坐标

127.547222 46.974722 127.549289 46.973973

127.546846 46.975402

127.549332 46.974646

6.砂场名称:**河**段20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县**镇

采砂企业:**县****公司

许可证号:D****242025-0014

采砂总量:3.1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河**段20号可采区坐标

127.595833 46.976667 127.598239 46.977411

127.596035 46.977190

127.596662 46.977740

7.砂场名称:**河**段21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县**镇

采砂企业:**县****公司

许可证号:D****242025-0014

采砂总量:4.9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河**段21号可采区坐标

127.612778 46.985833 127.619314 46.988410

127.612633 46.988027

127.613009 46.989628

8.砂场名称:**河**段22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县**镇

采砂企业:**县****公司

许可证号:D****242025-0014

采砂总量:2.7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河**段22号可采区坐标

127.621667 46.991944 127.622415 46.992735

127.620683 46.992076

127.622986 46.992728

二、河道采砂禁采信息

为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全县2025年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公告如下。

1.禁采区范围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文观测设施、水环境监测设施、涵闸以及取水、排水、水电站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河道顶冲段、险工、险段;桥梁、过河电缆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湿地公园;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二)除《**省**河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年-2025年)》中明确的河流规定的可采区以外的河流段均为禁采区;

(****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情、工情、汛情管理等需要,临时确定并公告的河道砂石禁采区。

2.、禁采期时段

(一)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主汛期。禁采期内**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河道为禁采范围。

(二)河道水位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

(****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情、工情、汛情管理等需要,临时确定并公告的河道砂石禁采期;

(四)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违反本公告,在禁采区、禁采期实施非法采砂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5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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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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