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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已完成**省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展缓慢。《2024年**省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4年底,基本完成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督察发现,全市36家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企业中33家未完成改造,仅有3家完成改造但未验收,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存在逾期风险。
二、整改目标
完成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三、整改措施
1.制定改造计划。****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改造推进“时间表”,确保各项改造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2.实行驻场督导。****环境局、住建局安排专人****公司,对改造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协调解决堵点问题,快速推进改造工作。
3.强化统筹协调。****公司协调设计单位加快编制工作。要求其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县政府、住建局、****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公司多次召开了座谈会议,研究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快推进工程进度。项目于4月10日进厂开始施工,10月初完成所有主体改造工作,现已执行超低排放。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
六、受理部门:****
七、受理电话:0455-****850邮箱:****@163.com
八、受理地址:**县同源二期C栋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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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