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潼规资告字(2025)12号
****人民政府批准,**市******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1001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B区TN05-01-21/02号 |
| 出让年限: |
50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 |
/ |
土地用途: |
供燃气用地 |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保证金: |
105.14万元 |
出让起始价: |
525.7万元 |
| 备注: |
1.宗地规划用途为供燃气用地。 2.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10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申请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 3.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在2026年2月15日前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4.开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5.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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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5日到****获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5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2月15日10: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定于2025年12月15日10时在****举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及交易服务费、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出让土地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向**市**区****公司缴纳。
2.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春阳街103号国防大厦)
联系人: 王先生 ****中心) ****0165(办)
彭先生 ******局) ****6570(办)
陈先生(******公司)139****9538
保证金开户行、户名、账号:
银行名称:****银行****公司****兴潼支行
银行账号:311********001********00016
银行账户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