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部关于2026年电子设备和耗材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受****委托,****科技部关于2026年电子设备和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征询。本项目于2025年11月24日发布公开征询公告,于2025年12月10日14时00分,在****进行公开征询,****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信息科技部关于2026年电子设备和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主要内容:
信息科技部关于2026年电子设备和耗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征询文件、答疑、图纸、工程量清单。
4、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注册地址:**市****广场3幢304室
响应报价:519973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华佗巷103号国科军通﹒协同创新产业园A座国科星途﹒融合空间D107
响应报价:547710元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管理部提出。具体方式如下:
采购经理:周莹
采购经理电话:0551-****7803
采购邮箱:zhouying16@cmbc.****.cn。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3282
本公示在****集团网站(https://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发布。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