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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管理办法》《****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版)》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于2025年7月至11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医院**医院、****医院、****医院、****人民医院、****医院、****开发区医院、****医院、****医院等8家医疗机****医院等级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医院**医院、****医院、****医院、****人民医院、****医院、****开发区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标准。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2月22日17:00前,以****卫生健康委实名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市**区**道7号,****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邮编:063000,电话:031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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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