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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5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市朔**朔****公司****屠宰场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进行公告。
联系人:黄 泽 联系电话:****662
通讯地址:**市市府西街1****政府东侧)**市政务大厅
邮 编:036002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市朔**朔****公司****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朔审批函〔2025〕503号 | 2025年11月27日 |
| 2 | 关于**县白殿沟粉煤灰综合利用回填复垦造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朔审批函〔2025〕520号 | 2025年12月5日 |
| 3 | 关于国华投资**县100MW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基地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朔审批函〔2025〕523号 | 2025年12月10日 |
| 4 | 关于****煤矿新增缓坡副斜井及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朔审批函〔2025〕524号 | 2025年12月10日 |
附件1.关于**市朔**朔****公司****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关于**县白殿沟粉煤灰综合利用回填复垦造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3.关于国华投资**县100MW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基地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关于****煤矿新增缓坡副斜井及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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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