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展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等产品生产、经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等产品生产、经营项目
建设性质:**
选址选线:**市**市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甲类车间1、甲类车间2、乙类车间、丙类车间、甲类罐区、丁类罐区、综合楼、生产辅楼、辅助用房、甲类仓库1、甲类仓库2、乙类仓库、丙类仓库、控制室、机柜间、污水处理设施及公辅设施等,建设并购置各类蒸馏釜、冷却器、蒸馏装置、真空机组、干燥机组、包装机组、过滤装置、各类分析设备、柴油发电机组、变电设备、废气处理装置等若干套,形成年产约7万吨化学品产能、带库经营能力约3.3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朱总
联系方式:177****874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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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