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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区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3)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绿盾”行动交办的生态破坏问题有15 处未完成整改销号,其中涉及**滩国家湿地公园2处(1****水库坝堤,1****酒店),存在疑似生态破坏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要求,确保**区点位按时按效完成问题整改,达到销号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常态化监测,筑牢生态防线。建立健全湿地**与生态环境常态化监测网络,综合运用遥感监测、地面巡护、生物指标监测等多种手段,对公园范围内的水文、水质、动植物**、土地利用状况等进行定期跟踪观测。
(二)健全管理制度,压实管护责任。细化完善公园内部管理制度与巡查管护规范,明确各级管护人员的职责范围、巡查频次与报告流程,确保管理无盲区、责任到人。
(三)加强科普宣传,构建共管格局。充分利用湿地公园的宣教平台,通过设立标识标牌、利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湿地的生态功能、保护价值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四、整改完成情况
****水库建成于1976年,是****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酒店已于2011年关闭,其地****社区居委会所在地,该区域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两个点位可不列入生态破坏问题清单,符合整改销号条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南水北调丹****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 寅 071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