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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已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予以公示。在此敬告全体市民:开发企业需在商品房预售现场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公示。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的属于违法销售。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如需咨询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请致电****建设局(****)。
附件:**县2025年2月-2025年11月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一览表
****建设局
2025年 12月15日
下载**县2025年2月-2025年11月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