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秦岭办暗访反馈丹凤县棣花镇食用菌产业园等3个超审批范围占地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审批
陕西-商洛-丹凤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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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秦岭办暗访反馈“丹**棣花镇食用菌产业园超审批范围占地11.56亩问题”“**乾****公司、新****公司超审批范围占地5.35亩问题”“******加工厂超审批范围占地7.68亩问题”收悉后,**市高度重视,制定了《丹**棣花镇食用菌产业园超审批范围占地问题整改方案》《**乾****公司、新****公司超审批范围占地问题整改方案》《****工厂超审批范围占地问题整改方案》,并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并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省级核实验收,达到了销号条件,按照省秦岭办印发《**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之规定,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5日

反映方式: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者建议,******局反馈。

联系电话:0914-****381

附件:1.省秦岭办暗访反馈丹**棣花镇食用菌产业园超审批范围占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省秦岭办暗访反馈**乾****公司、新****公司超审批范围占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省秦岭办暗访反****加工厂超审批范围占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附件1

省秦岭办暗访反馈丹**棣花镇食用菌产业园超审批范围占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8日,省秦岭办下发《关于将有关问题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台账的函》(陕秦岭办函〔2025〕49号),将省级督导检查反馈的“**市丹**棣花镇食用菌产业园超审批范围占地11.56亩等”问题纳入2025年省级台账进行管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问题调查核实和研判整改工作。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市丹**棣花镇食用菌产业园位于许家塬村附近。2024****纪委监委暗访发现,园区内污泥随意堆积,生产原料、粪便及废料随处堆放,基本无环保措施。经审查资料核实,该企业于2019年8月取得87.7亩设施农用地备案,同年11月取得18.2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实际占地超出审批范围11.56亩。上述问题情况已于2024年11月反馈至丹**,截至2025年4月省发改委秦岭督导组现场检查,园区内污泥与粪便废水仍随处可见,刺鼻气味弥漫,基本无整改迹象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2025年6月4日,企业就新增30.27亩设施农用****人民政府提出备案申请,8月14日,****政府正式审批通过该备案事项。******局严格履行职能,已将项目相关信息完整录入设施农用地备案系统,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政府已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管控,严防问题反弹和其他新的违法行为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扎实落实《**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形成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格局。

(二)进一步从严监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严格执行《**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在供地、审批、建设等环节从严把控,切实把秦岭保护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以林长制、田长制为抓手,强化责任监管,增强执法力量,扎实开展秦岭“五乱”整治等系列行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强化落实情况跟进问效,各级林长、田长常态化开展巡查,切实履职尽责,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附件2

省秦岭办暗访反馈**乾****公司、新****公司超审批范围占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8日,省秦岭办下发《关于将有关问题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台账的函》(陕秦岭办函〔2025〕49号),将省级督导检查反馈的“**市**乾****公司、新****公司超审批范围占地5.35亩问题等”问题纳入2025年省级台账进行管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问题调查核实和研判整改工作。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市丹**乾****公司、新****公司位于商镇商山村附近,占地面积55.35亩。2024****纪委监委暗访发现,厂区未硬化,道路泥泞,环保 措施落实不到位。经审查资料核实,两公司共取得用地审批57. 14亩,超审批范围占用5.35亩,属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违法占地。上述问题情况已于2024年11月反馈至丹**(2024年11月丹**上报该问题已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4月省发改委秦岭督导组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裸露地面仍未硬化,超占厂房仍未拆除,大型车辆频繁拉运,污泥遍地,基本无整改迹象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局已责令用地单位对超出供地范围5.16亩土地上的砂石进行了清理腾挪,对占用的河堤路进行了清理退让,对超出审批范围的作业大棚进行了拆除。县环境局已责令企业对厂内裸露地面限期完成了硬化处理,同步落实厂区日常清扫与洒水降尘措施,从严管控扬尘污染。****政府已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管控,严防问题反弹和其他新的违法行为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扎实落实《**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形成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格局。

(二)进一步从严监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严格执行《**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在供地、审批、建设等环节从严把控,切实把秦岭保护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以林长制、田长制为抓手,强化责任监管,增强执法力量,扎实开展秦岭“五乱”整治等系列行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强化落实情况跟进问效,各级林长、田长常态化开展巡查,切实履职尽责,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附件3

省秦岭办暗访反****加工厂超审批范围占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8日,省秦岭办下发《关于将有关问题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台账的函》(陕秦岭办函〔2025〕49号),将省级督导检查反馈的“**市******加工厂超审批范围占地7.68亩问题等”问题纳入2025年省级台账进行管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问题调查核实和研判整改工作。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市******加工厂位于保仓村附近,占地面积78.28亩。2024****纪委监委暗访发现,厂区内道路未硬化,污水横流,堆放大量成品石料及原料,基本无环保措施。经审查资料核实,该地块原为月日砖瓦厂用地,于1993年12月、2001年12月、2005年7月分别取得用地手续,2016年转产成立**雨辰****公司,实际占地超出审批范围7.68亩,且存在环保措施不到位问题。上述问题情况已于2024年11月反馈至丹**,截至2025年4月省发改委秦岭督导组现场检查,加工厂正常生产,加工设备未落实环保封闭要求,大量成品砂石料露天堆放,厂区内废水横流,基本无整改迹象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局已责令用地单位对超出供地范围7.68亩土地内堆放的砂石进行了全面清理腾退,恢复土地原貌并依法退还土地。县环境局已责令用地单位按相关规范建设生产车间大棚及成品堆料棚,确保符合生态环境保护与生产运营相关要求。龙驹寨街办已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管控,严防问题反弹和其他新的违法行为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扎实落实《**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形成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格局。

(二)进一步从严监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严格执行《**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在供地、审批、建设等环节从严把控,切实把秦岭保护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以林长制、田长制为抓手,强化责任监管,增强执法力量,扎实开展秦岭“五乱”整治等系列行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强化落实情况跟进问效,各级林长、田长常态化开展巡查,切实履职尽责,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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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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