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及安排的请示(第五次)》(绥农领办呈〔2025〕28号)文件,于2025年12月8****县委****小组审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公示如下。
一、立项项目及资**排
本次立项资金109.489547万元,立项项目6个。
二、项目方案编制审批要求
(一)本次立项项目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原则,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在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将项目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行业主管部门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批复;行业主管部门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县委****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要求
(一)坚持公示公告制度。做好资金项目的分级分类公示公告工作。县财政局、****要及时****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强化信息化管理。做好资金项目信息化管理录入备案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的资金项目信息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适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强化项目实施跟踪督促。县财政局和****要及时组织下达资金,县财政局要定期通报资金使用情况,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通报项目推进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单位严把资金关。
(四)促进特殊困难群众增收。各实施单位要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优先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树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观念,针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劳务工资发放达20%以上,在用人用工方面,积极动员并优先聘用建档立卡户,特别是监测户参与务工。
附件: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收回结余资金立项批复表
****县委****小组
2025年12月15日
| 附件: | ||||||||||
| 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收回结余资金立项批复表 | ||||||||||
| 序号 | 行业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 | 建设性质 | 项目类型 | 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是/否) | 安排资金(万元) | 备注 |
| 1 | **** | ****政府 | 郑场镇狮山村新福产业路项目 | 狮山村 | 产业路硬化两段,一段长度481米,宽度3米,厚度0.15米,C25混泥土,错车道1处10平方米、倒车坝1个20平方米:另一段长度289米,宽3.5米,厚度0.15米、C25混泥土、倒车坝1处20平方米;堡坎15立方米。 | ** | 产业项目 | 是 | 19.28 | |
| 2 | **** | ****政府 | **县青杠塘镇回龙村金竹林组至梅山溪产业路硬化项目 | 回龙村 | 产业路硬化长度670米、分为两段;一段实际测量长度450米左右,其中300米宽度平均在3米,剩余150米宽度可达3.5米;另一段实际测量长度220米左右,宽度3.5米;厚度0.15米。 | ** | 产业项目 | 是 | 16.5 | |
| 3 | **** | ****政府 | **县青杠塘**坝村梅花鹿养殖项目 | 坪坝村 | 购买梅花鹿(2岁公鹿12头、交配好的母鹿16头) | ** | 产业项目 | 否 | 30 | |
| 4 | **** | ****政府 | **县青杠塘镇庙湾村梅花鹿养殖项目 | 庙湾村 | 购买梅花鹿(2岁公鹿28头) | ** | 产业项目 | 否 | 25.5 | |
| 5 | **** | ****政府 | 文星村塘洋至小沟产业路项目 | 文星村 | 产业路硬化全长620米,宽度3.5米,厚度0.15米,C25混泥土,错车道处10平方米,倒车坝40平米。 | ** | 产业项目 | 是 | 16.209547 | |
| 6 | 县水务局 | 县水务局 | 项目管理费 | 2 | ||||||
| 合计 | 109.4895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