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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
****管理局****医院评审工作部署要求,我委组织相关专家,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医院等17家医院进行中医、****医院等级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本次评审结果有效期为4年,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9年12月11日。
二、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医疗机构按照《****办公室****医院等级标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5号)的要求自行制作等级标牌(编号详见附件)。
三、****卫生健康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医院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充分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附件:等级评审结论编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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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