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县 | 862,800.00元 | 83.93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 A****0408 | A****0408 色谱仪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岛津 | AA-7800G | 1(台) | 243,800.00 |
| A****0404 | A****0404 光学式分析仪器 | 微波消解仪 | LabTech /莱伯泰科 | REVO | 1(台) | 241,700.00 |
| A****0419 | A****0419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全自动氮吹仪 | 睿科 | Auto EVA80 | 1(台) | 130,200.00 |
| A****0419 | A****0419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气相色谱仪 | 岛津 | GC-2014C | 1(台) | 247,100.00 |
唐良、张群英、李永权、屈海英、朱芮(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采购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数,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计算,定额计取代理服务费:13350元;采购包2流标不收取;③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两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④ 交款方式:转账或汇款方式交款。 收款单位:****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698********010929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监督部门:四****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966;地址:**市**县**镇**路8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地址:**县**镇洪川北路200号
联系方式:0835-****839
名称:****
地址:**省**市雨**北环东路95号
联系方式:0835-****666
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083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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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