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博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贵阳-南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12-15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3841****环境局环****管理处) 传真: 0851-****0802 通讯地址:**市**区**金融城7****环境局环****管理处 邮编:550002
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双龙****工业园B区H3、H4、H5地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非标塑料及橡胶制品2550t/a(新增175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经隔油处理的食堂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采用清扫方式保持车间清洁,无地坪冲洗废水产生。 2.废气:在车间注塑、吹塑设备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处理,确保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换气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限值要求。破碎及调色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在破碎机及搅拌机口安装配套布袋除尘器、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饮食业单位标准限值后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装减震垫、加强管理及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经粉碎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外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站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全部返回生产线再利用,不外排。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废机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定期交由厂家回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