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债权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耀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
||
| 债权总额 |
18549.53万元 |
|||
| 本金 |
14280万元 |
|||
| 利息 |
4269.53万元(利息1471.84万元,罚息2797.68万元) |
|||
| 费用 |
0 |
|||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电影放映 |
|||
| 债务人注册地址 |
****局9号 |
|||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潘晓翔 |
|
| 债权抵押情况 |
无 |
|||
| 债权现状 |
上述债权资产的权利人为**耀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1.转让方对挂牌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为此等瑕疵承担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资产包内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5.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发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
|||
二、股权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公司100%股权 |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 公司类型 |
****公司 |
|||
| 注册号码 |
913********690276L |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 |
|||
| 法定代表人 |
潘晓翔 |
|||
| 住所 |
****局9号 |
|||
| 经营范围 |
影视文化作品制作及传播;影视文化作品设计;艺人经纪;会展会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电视台、电台的节目制作、灯光音响,舞台设备租赁。电影放映(限分支机构);附设:大**影城;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图书、期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游艺娱乐活动;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所属行业 |
电影放映 |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1980年10月16日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耀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 ****(0.1%) |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5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095.11 |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690.52 |
|||
| 净资产(万元) |
-10,595.41 |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20.4 |
|||
| 利润总额(万元) |
-461.02 |
|||
| 净利润(万元) |
-461.02 |
|||
| 基准日审计 数据 (2025年5月 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780.27 |
||
| 负债总额(万元) |
18584.3 |
|||
| 净资产(万元) |
-16804.03 |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12.64 |
|||
| 利润总额(万元) |
-247.00 |
|||
| 净利润(万元) |
-247.00 |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公司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联沪评字[2025]第95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5月31日 |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8960 |
净资产:375.7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75.7 |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否 |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否 |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
否 |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否 |
|||
| ****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否 |
|||
| ****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否 |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0 |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三、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耀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508MAC3QMUR5N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经济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508MA1W44PN8W |
|
| 法定代表人 |
余烜光 |
|
| 经济类型 |
****公司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8925.23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重要事项 |
1.标的债权系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截至基准日,根据编号为东瑞专审(2025)第2083号的《审计报告》,该债权资产本息费余额为人民币18549.53万元,根据编号为中联沪评字[2025]第95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375.7万元。 3.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总额与公告的标的债权总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债权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4.担保信息详见资产清单。 5.本公告关于标的债权的描述是基于债权现状确定的。 |
|
| 与债权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到****(地址:**高****广场8幢)与转让方签署《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 2. 最终受让方在《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价款,并向**产交支付交易服务费(按最终成交价的1‰收取)。 3. 意向受让方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可以转化为成交款。 4. 转让方在收到标的债权全部交易价款且**产交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债权权属资料移交。标的债权涉案诉讼主体、申请执行主体及抵押权主体等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 5. 如挂牌公告期满且补登公告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由**产交组织该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限内在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根据最终受让方的系统报价与挂牌价孰高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如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余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经交易相关方申请,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冻结: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不应价导致标的债权未成交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非由转让方原因未在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 (6)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债权资产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除转让方向**产交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外(如有),其余一切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合同文本问题、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债权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须承担相关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要求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同时,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解除《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并另行处置标的债权。 9.转让方在**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转让方已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
|
| 与股权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公告所指定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 受让方资格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2)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 (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
|
| 报名程序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4.《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5.《基本情况登记表》(股权)(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6.同意受让的决议文件; 7.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书面材料递至**产交(地址:**市**区邓尉路105****科技馆6楼),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e交易平台线上报名的,报名无效。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本项目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户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512********0000 开户行:****营业部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且补登公告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由**产交组织该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限内在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根据最终受让方的系统报价与挂牌价孰高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产交组织网络竞价来确定最终受让方和最终成交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向**产交提供报名材料或其提交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6: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公告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 (三)《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及股转文件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按照本公告执行。 |
|
四、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挂牌之日起7日(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5日) |
| 项目竞价日期 |
2025年12月15日下午16点30分,加价幅度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挂牌公告期(或**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通过线上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挂牌公告期(含**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转让方根据《****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以公开转让方式处置时,至少要有两名投资人以上参加竞价,当仅有一名投资人竞价时,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三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由**产交组织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按挂牌价与系统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 |
五、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1、编号为东瑞专审(2025)第2083号的《审计报告》
2、编号为中联沪评字[2025]第95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2025年9月24日,**宝励****公司出具书面文件,放弃 2023年2月21日签署之《**协议书》项下之股权收购权,并申请****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
4、编号为东瑞专审(2025)第2083号的《审计报告》中“六、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二)其他应收款”中核销债权已通过债权转让剥离,不在本次交易范围之内。
5、编号为【SZAMC-202****2154-BZ】的《保证协议》项下**宝励****公司为【SZAMC-202****2154-JKHT】《借款合同》中债务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在成交后转让协议签署前免除其担保责任。
6、买****集团应收****公司的瑕疵、风险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邹经理 |
| 咨询电话 |
0512-****7120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 咨询地址 |
**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6楼 |
公告附件:
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