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青石镇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常山县青石镇行政区域内枯死松树清理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衢州市常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机关对 **县坤****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县青石镇行政区域内枯死松树清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县坤****公司

2、地 址:**省**市**县天马街道周塘村大坞排3-3号

五、基本情况

经查明,2024-2025年度**县青石镇行政区域内枯死松树清理服务项目采购金额****000元,于2024年11月18日开标,****公司参与投标,**县****公司中标,中标金额****400元。2024年12月6日**县****公司向你单位支付了“疫木招投标标书制作费”0.7万元。**县****公司向竞争对手支付标书制作费,此行为违背了投标人应独立编制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公司在该项目上并非独立竞争关系,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时,**县****公司郑海军(投标负责人)、你单位胡军政(法人代表)均承认在本项目投标中,两公司的投标文件均由你单位胡军政一人制作完成,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规定,认定你单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七、处罚结果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23,52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3、****政府采购活动;4、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 系 人:李卫明

3、联系电话:0570-****373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5
中标通知
关于常山县青石镇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常山县青石镇行政区域内枯死松树清理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衢州市常山县财政局]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