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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 名称: |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赣深高铁配套项目、新星幼儿园项目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15 | |
| 主题词: | |||
《**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赣深高铁配套项目、新星幼儿园项目等项目)》已于2025年12月12******局批准同意。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局
二、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三、公告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为着力推动化解**县存量违法占用耕地历史遗留问题,“疏堵结合”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根据《******厅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耕保〔2025〕131号)与《******局印发关于落实2025年**市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5〕919号)文件要求,用足用好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等政策工具,对违法用地进行规划调整,加快补办用地手续。同时,为****中心镇区排水设施工程,拟在石湾镇中岗村建设一座排水工程,作为公益性设施一起纳入本方案。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8.1643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共涉及43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WTR01-WTR43,分别位于观音阁镇十字路村、横河镇横河村、龙溪街道**村等27个行政村。其中,落实地块WTR01-WTR34为龙苏路、兴龙二路、吊钟岭西路(北环一路西延线)、广汕高铁站场道路、**东亚俪景轩道路、****经济**社道路、乐图****公司道路、排渠北路、太金路、赣深高铁站场道路、**至**高速公路**至**段(**段)、科技大道、石湾科技北二路、泰新路、****中学****学校道路、商业大道、和安大道、沥西村委会道路、廖尾村委会道路、****园区道路等20个市政道路项目用地,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4031公顷;WTR35为乐图****公司道路绿化带(防护绿地)用地,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0064公顷;落实地块WTR36-WTR37****中学****幼儿园2个教育项目用地,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1789公顷;WTR38-WTR41****村委会、石出头文化室、新角村新****办事处篮球场4个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4029公顷;WTR42为石湾排水设施工程用地,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0809公顷;WTR43为赣深高铁配套设施用地,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0921公顷。上述项目属于《******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第2种、第6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设施”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本次方案落实地块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开发区****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项目,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相关管控要求,符合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的管控要求。落实地块使用前规划用途均为非城镇建设用地,落实地块使用后规划用途均为城镇建设用地。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五、公告方式
****政府、******局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 落****规划局部图(WTR01-WTR43)
2. 落****规划局部图(WTR01-WTR43)
******局
2025年12月15日
(联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0752-****68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