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项****政府采****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定点议价采购。
一、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61,840.00
三、 采购数量:1项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物业管理服务;2,961,840.00元。
2. 项目编号:****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五、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 投标人须为“**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注: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采购人将在定点集市向定点供应商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4.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须将采购项目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分包给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残****监狱****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当在《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小微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准确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及本项目名称;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和标的所属行业,完整填写具体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承接企业名称,上一年度供应商的从业人员、营收等,以及该企业属于的企业类型(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可以不再向其他****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详细地址:**市**区**新中三队(**路50-1))或通过发送《企业信息登记表》至邮箱(****@126.com)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八、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新中三队(**路50-1)。
九、 开标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十、 开标地点:**市**区**新中三队(**路50-1)。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止。
十二、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侯小姐 联系电话:0753-****869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中三队(**路50-1)
联系人:范小姐
联系电话:0753-****869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省**市彬芳大道南159号
联系方式:0753-****222
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