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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484号)和《****关于印发**市2024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明农〔2025〕5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5年12月14日组织验收工作组对**广聚源****公司、******农场承担实施的2024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
联系地址:****政府大楼1431;电话:0550-****763。
附件:**市2024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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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