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凉山**永郎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
电话:0834-****305。
地址:**市土城巷6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凉山**永郎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 ****县境内 | 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有限公 | 西弗****公司 | 凉山**永郎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①扩建永郎220kV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 ②**永郎光伏220kV升压站~永郎220kV变电站线路17.5km。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①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 ②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③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平整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 ④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⑤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落实扬尘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二)废水 ****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后由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合格后出水用于浇灌场区内绿地,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现有设施收集后定期清掏,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桶或市政垃圾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拆除的围墙作为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四)噪声 施工机具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建设部 ****总局 四部门公告2024年40号)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 (1)永郎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电站间隔扩建基础开挖量较小,工程量较小,噪声影响很小。禁止采用高噪声施工机具;集中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午休时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等措施减少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2)输电线路: 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线路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区域,途经声环境敏感区域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限定施工作业范围; 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③采用高低腿铁塔,尽量采用原状土基础; ④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密集区域; ⑤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和火源管理; ⑥临时占地施工前采取表土剥离、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 ⑦施工过程采取绿色工艺、合理选择塔基基础,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⑧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 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生态保护红线警示牌; ⑩加强施工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的宣传,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若遇到途经区域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⑾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学习《**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号)、《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等生态红线的相关环保规定,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禁施工人员破坏红线区内土壤、植被、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电磁环境 (1)永郎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 ①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2)输电线路 ①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③线路与其它电力线、铁路和高速公路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④**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0m; ⑤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噪声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定期维护保养输电线路导线,降低电晕噪声;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永郎220kV变电站不新增噪声源。 (三)水环境 ****电站间隔扩建后运行方式不变,值守、运行人员数量不增加,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粪池收集后由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合格后出水用于浇灌场区内绿地,不外排。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 (四)固体废物 (1)永郎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 ****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值守人员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变电站间隔扩建不增加含油电气设备,变电站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量不变。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变电站间隔扩建不新增废蓄电池,变电站更换的废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得擅自处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输电线路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 (五)大气环境 本项目投运后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六)生态环境 ①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④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⑤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⑥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⑦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迹地恢复应考虑连续性,与当地背景景观融为一体,维持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