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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人社发〔2025〕18号)的相关规定,对梅里斯区2025年12月份4户符合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通过“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稳岗返还资金2579.55元,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梅里****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452-****177
梅里斯达斡****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