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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委依据《****医院基本标准》,组织对****进行了现场验收,拟确****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2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0527-****9886
联系地址:**市人民大道8号,邮编:223800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