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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颁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重新申请),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建设路208****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934
传 真:(0662)****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重新申请)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北惯镇船尾石 |
| 项目概况 | 2025年12月8日,****公司向我局提出重新申请,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处置量为1825吨/年(年生产日期为365天),现按环评报告书年设计生产日数300天,每天处置5吨计算,申请变更为1500吨/年。 有效期: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