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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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砂洗内衣50万件建设项目 |
****开发区兴盛街26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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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采用砂洗等国内先进技术及工艺,购置进口 NRG-DL90KG 砂洗设备,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 50 万件内衣砂洗能力。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项目综合废水进入企业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表 2 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嵊新****公司处理。 废气:****处理站易产生臭气的处理单元加盖密闭,废气经收集后经“碱液喷淋+UV光电催化氧化+喷淋”处理后排放,排放口高度 15 米。(依托现有)。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98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