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贵单位报送的《**市凉雾乡诸天村两汇塘**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召开了《**市凉雾乡诸天村两汇塘**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专家组对修改过后的报告提出了审查意见。根据报告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基本同意修改过后的《报告》。现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拟建项目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市凉雾乡诸天村两汇塘**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中涉河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市凉雾乡诸天村,根据建设需要,**一座3~20米预应力砼T梁桥,桥梁全长67.08米,桥宽9米,桥梁横断面布置为:1.5米人行道+6米行车道+1.5米人行道。并对桥梁两端进行接线工程,路线全长222.03米(含桥长)。
二、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洪评价计算内容、方法、成果及防洪综合评价的结论意见。
三、你单位应妥善处理好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四、工程建设中应妥善维护好原有水利设施,如有损毁,你公司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防洪安全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为确保防洪安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建设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拟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拟建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措施等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编制洪水评价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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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