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水许可〔2025〕27号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利川市凉雾乡诸天村两汇塘惠民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审批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市凉雾乡诸天村两汇塘**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15 17:02

****政府:

贵单位报送的《**市凉雾乡诸天村两汇塘**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召开了《**市凉雾乡诸天村两汇塘**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专家组对修改过后的报告提出了审查意见。根据报告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基本同意修改过后的《报告》。现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拟建项目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市凉雾乡诸天村两汇塘**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中涉河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市凉雾乡诸天村,根据建设需要,**一座3~20米预应力砼T梁桥,桥梁全长67.08米,桥宽9米,桥梁横断面布置为:1.5米人行道+6米行车道+1.5米人行道。并对桥梁两端进行接线工程,路线全长222.03米(含桥长)。

二、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洪评价计算内容、方法、成果及防洪综合评价的结论意见。

三、你单位应妥善处理好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四、工程建设中应妥善维护好原有水利设施,如有损毁,你公司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防洪安全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为确保防洪安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建设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拟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拟建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措施等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编制洪水评价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

2025年11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