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描述
调查地块为**至**高速公路**段安置用地(彭溪镇),位于**县彭溪镇彭溪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137960°,北纬27.440933°,四至范围为:东侧为板山溪,南侧为板山溪,西侧为山体,****基地(在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216m2,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县彭溪镇彭溪村,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基地、林地),****基地(居住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居住用地(07)。
2、地块内环境污染分析
通过查阅有关的历史资料以及对业主单位、村委、****管理部门及附近村民等相关人员的访问,**至**高速公路**段安置用地(彭溪镇)历史上作****基地使用,后续规划中居民房保留,居民活动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内历史上无规模化养殖,无外来填土,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内无污染源。
3、地块周边环境污染分析
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仅存在彭溪镇居民区、在建高速公路、砂石临时中转场、在建住宅。彭溪镇居民区生活污水通过城镇****处理厂,与调查地块间隔板山溪,基本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在建高速公路施工期间会有车辆设备工作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为CO2和氮氧化物,废气产生量很少,对调查地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砂石临时中转场砂石暂存和运输过程可能有部分扬尘会飘落到调查地块,但其对调查地块的影响不大,基本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在建住宅地面水泥硬化,临时暂存钢筋,偶尔会对钢筋进行切割,无其他工艺流程,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微量钢筋粉尘,钢筋头和粉尘经****公司回收,该过程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因此地块周边没有高大废气污染源,没有潜在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此外,调查地块周边无规模化养殖、无固体废物堆放、无填埋,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4、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等,了解到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居民区,无其他工业企业,无外来填土,无垃圾堆放,无地下管道,经污染识别可知地块内无污染源,同时符合《**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4〕47号)文件中的第十五条相关规定,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
为查清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本次调查对地块9个点位(含1个对照点)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采样快筛,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快筛测试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为进一步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本次调查对地块7个点位(含1个对照点)表层土壤进行了采样检测分析,共采集了8个土壤样品(含1个平行样),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5、结论
综上所述,**至**高速公路**段安置用地(彭溪镇)及周边区域均无污染源,调查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后续满足居住用地(07)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