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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政府5号令)规定,我办对2025年12月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现行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伊人防规〔2021〕2号)
2.《****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伊政办规〔2022〕7号)
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对民用建筑项目配建防空地下室及缴纳易地建设费进行提醒告知的通知(伊人防联规〔2020〕1号)
2.****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伊人防规〔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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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