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鹤****公司**砂石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县中营镇岩屋冲村。主要建设内容:**砂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购置鄂破机、反击式破碎机、整形机、振动筛、风选机等生产加工设备,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计划年产砂石料2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
二、《报告表》评价结论表明,项目符合**省、**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在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且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总体评价结论。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对施工车辆经过的厂区、道路进行定期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湿润;进行焊接、切割等可能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采取洒水等湿法作业措施,抑制扬尘;运入的建材(如钢板、管道、除尘器部件)应规范堆放,并用苫布覆盖,减少二次扬尘产生。加强施工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异常噪声;在场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沟过程中,对开挖出的土方、石料及回填土,必须集中堆放,并使用防尘网或苫布进行全覆盖;施工时间禁止夜间10点至早上6点不施工。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设置封闭式加工生产线,设置洒水、喷雾降尘设施、粉尘收集系统,收集的含尘气体经管道输送至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至少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雨水通过沉砂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
3.建设封闭式生产线;将风机设备布置在项目中部或北侧,远离厂界位置;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稳定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处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袋式除尘器及风选收集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沉砂池泥沙定期清理,经干化后运往东南侧层岩坪**渣场规范处置。
5.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处理。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依法向社会公开。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本项目涉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你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获批准。
七、**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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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