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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项目)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公示日期: 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1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傅建,联系电话:0574-****2333,联系地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17室。
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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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免缴原因 | 备注 |
| 1 | 陈郎桥江东侧绿地(菁华路-通途路) | **** | 符合《**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 |
| 2 | **高新区未来产业创****基地**施工Ⅰ标段 | ****集团****公司 | 符合《**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