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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华电**市**县梯门镇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华电**市**县梯门镇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地点:**省**市**县梯门镇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李工 ****@qq.com
公示文件为:验收报告文本、专家意见、其它事项说明
链接: https://pan.**.com/s/1tXnQop3qqnVNdIXzlsVFOw 提取码: ks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