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再利用项目材料采购 (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 年 12月 18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再利用项目材料采购 (第三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012.52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009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2498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目标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1015.82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 第二名 | ******公司 | ****1019.89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锦绣华城(原制革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路片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无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重****公司、**市新****公司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不合格(不合格原因:重****公司的分项报价表中LED吸顶灯15W和电线电缆中YTTW-50的含税单价低于异常警戒线且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新****公司的分项报价表中的非机动车停车区成品车棚和室外工程中的绿化工程综合单价报价均低于异常警戒线且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余所有中标候选人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3-****2498)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5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