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新区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综合协调办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比选方式组织2026-2027年**新区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比选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比选活动。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新区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年
采购包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年
采购包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元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标的金额 (人民币)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新区法律顾问单位选聘 |
1(项) |
10万元/年 |
法律顾问服务,本项目一采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评审方法、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1.依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比选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第二章第1节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项号的“(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表格中序号A3至序号A8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③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承诺函(若有)应为原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若分所参与比选响应的,则****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分所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律****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响应,****事务所****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响应。若出现前述情况,相关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合格。注:若本条款内容与比选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条款内容为准。 |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比选响应:
采购包1:不接受。
备注说明: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须知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须知前附表”和比选文件第五章。
7.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比选文件的提供期限(比选获取期限):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17:30(**时间,下同)。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比选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①供应商可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701****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②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后,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公司名称及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所需报名的项目编号等信息)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63.com)报名获取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代理机构告知情况,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将导致其不能获取比选文件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比选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09:00(**时间),递交地点:**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10.比选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9日上午09:00(**时间)
地点:**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开标厅。标书代写
11.比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12.采购人:****综合协调办
地址:**市**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
邮编:350207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法:0591-****0776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蓝斌、郑淑明、黄季红、周焕英、陈晓铃
联系电话:0591-****8520分机号8633
报名获取比选文件联系电话:余女士0591-****8520分机号8700
缴交及退还比选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联系人:财务
电话:0591-****8520
电子邮箱:****@163.com
附1:****银行账户信息
| 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缴交比选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
| 开户名:**** 开户行:****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
| 特别提示 |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用/比选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用/比选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号)报名费/比选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 |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