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院闭环管理场所建设工程地块(东至规划道路红线,南至规划道路红线,西至规划高架用地红线,北至规划道路红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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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清江浦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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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四院闭环管理场所建设工程地块(**规划道路红线,南至规划道路红线,西至规划高架用地红线,北至规划道路红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本次调查地块市四院闭环管理场所建设工程地块(**规划道路红线,南至规划道路红线,西至规划高架用地红线,北至规划道路红线),位于**省**市**区**东路128号。调查地块面积为12581平方米。2022年6月8日,****办公室第5号文件发布的《****政府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中明确市四院闭环管理场所建设工程为应急工程,特事特办。由张笑副市长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规划设计、永久性绿地占用、土地征收、工程建设等工作。2022年7月13日,****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市四院疫情防控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场所建设工程用地说明》中明确该项******厅苏自然**党组发【2022】62号文件中优先保障、先行建设条件,可以先行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医院用地(08060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需在变更前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5年5月,**绿航****公司受****委托对市四院闭环管理场所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调查: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历史影像图了解到,调查地块历史上2010年之前主要为农田,主要用于水稻种植。2010年下半****人民政府租用,作为永久绿地使用,之后地块中间人工开挖了景观水池。2017年8月之前该水池被周边居民拆迁的建筑弃土填平,2022年7月调查地块南侧开始建设市四院闭环管理场所(一期),2022年11月2日交付使用,目前北侧二期仍为空地状态。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历史,不存在企业生产的原辅料、中间体及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

调查地块周边主要以住宅、医院和销售型企业为主,周边500米范围的****公司****公司)、****公司、****加油站和****等企业均不涉及工业生产。东南侧约300米左右历史上存在的4家企业(**市****公司、****公司、**市鑫****公司、**制刷厂),经过对企业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的分析,对地块的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土壤表层样品的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表层快速检测PID示数无异常,XRF重金属因子含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回填土区域点位布设及样品检测

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表层土快速检测(PID、XRF)及专项采样分析开展,基于地块内回填土来源的不确定性,现针对调查地块中部,约6071m2的回填区域实施验证性调查:布设5个土壤柱状采样点(BC-T01~BC-T05,分层深度 0-0.5m、1.5-2m、3-4m、1.5-2m)及3个地下水采样点(BC-D01~BC-D03,深度6m),检测项目含重金属(砷、汞、铜、铅、镉、镍、铬(六价)7 项)、VOCs(27 项)、SVOCs(11 项)及特征因子(pH、石油烃)。

(3)检测结果

土壤:结果显示:填土主要成分为粉土、粉质黏土夹建筑垃圾,无工业固废混入;土壤重金属含量范围为砷5.18~12.2mg/kg、汞0.01~0.589mg/kg、铜11~33mg/kg、铅10.8~36.6mg/kg、镉0.02~0.08mg/kg、镍21~47mg/kg、铬(六价)未检出(<0.5mg/kg),VOCs/SVOCs 均未检出;常规指标及特征污染物达标,所有监测数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地下水:结果显示,本次地块内地下水检测数据除氨氮和浊度未达到Ⅳ类水标准,其余点位所有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

相关结果整合于报告第 5.8章节 “结果和分析” 中。

(4)主要结论

结合地块历史(2010年前为农田,无工业生产史)、周边污染源分析(500m内无工业企业,历史企业无迁移污染风险)、快筛数据(PID最大值0.04ppm,XRF重金属无异常)以及地块内外来填土验证性调查结果,判定地块为非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无需开展第二、三阶段调查,可按医院用地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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