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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水田易迁****屠宰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水田易迁****屠宰场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委员会大坪社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委员会大坪社,本项目环评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目前已建成2条年产16万头生猪屠宰生产线,配套建成屠宰车间、****处理站。项目用地总占地16287.53m2,总建筑面积5870.72m2,****工厂、职工宿舍、仓库。本项目分为两期进行验收,已建的屠宰工程及配套环保措施为一期,****工厂、职工宿舍、仓库等为二期,未建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待后续建成后按相关要求另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主要已建设内容包括:屠宰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由于项目****加工厂、职工宿舍、仓库等,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9.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99%。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9日。
联系人:欧阳仪飞
联系电话:153****467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