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2-15 19:08 至 2025-12-30 19:08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8448.75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机关团体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镇**村高家湾自然村(**路东) | |||
| 经度 | 110.046610 | 纬度 | 39.029379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1-15 至 2025-12-15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正元****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高建喜 | 单位联系电话 | 156****8888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白伟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0912-****54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高善勤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1****724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镇**村高家湾自然村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对象为**县2025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地块(地块编码:****),地块总面积8448.758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0.046610,北纬 39.029379,四至范围为**居民区、南至公园、西至**路、北至广场。现状为集体农用地(耕地 7212m2)和集体建设用地(1236.758m2),2025年7月完成雨污水管网开挖埋设与原土回填整平。调查地块地块原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现正处于规划调整阶段,最终规划用途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801),拟建设**村****服务中心,用途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相关用地管控要求,用地手续正按流程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暂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调查地块历史上以小规模农业种植、闲置绿化为主,种植活动仅少量施用化肥且未使用农药,无工矿生产、有毒有害物质存储运输、规模化养殖等污染型活动,也无环境污染事故记录;现场踏勘未发现土壤有油污、斑块、异常气味等污染表征,临时停放的工程器械无油污渗漏,居民车辆无维修拆解等产污行为,管网施工采用原土回填未引入外来污染,调查地块整体土壤及地下水受污染风险极低。 相邻地块以居民区、道路、公园、天化医院、孤山川河等为主,无工业生产类用地。****停车场仅承担停放充电功能,无维修和清洗,不产生污染物;通达汽修厂虽存在废机油临时贮存防渗短板,但废机油由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且无污染物迁移至路径;天化医院医疗废水、废物均规范处置;其余区域无污染源及污染迁移通道,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影响。 地块周边500m 范围以居住商业区、****风景区、孤山川河为主,无化工厂、农药厂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源,区域内生活污染物均规范处置,无散排直排现象,整体环境质量稳定,无外源性污染风险。 结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的分析,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区域的活动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小,认为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机关团体用地用途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