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经公开招标、评审****公司:******公司、******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规定,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4日采用上门发放回收表决票、电话录音投票等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开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票工作,于12月14日下午开箱唱票。
根据《关于紫**庄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业主大会表决意见的统计报告》内容,本次业主大会应该参与投票权数242票(户),专有部分建筑面积为67272.00m2。
一、经唱票统计,本次业主大会共计收到回收表决票(参与票):231票(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65260.15 m2);
二、物业选聘得票情况:
1、******公司:同意169票 (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48105.47m2);
2、******公司:同意37票(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10216.08m2);
3、“随多数”:20票(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5575.82m2);
4、弃权:5票(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1362.78m2);
5、废票:/票(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m2)。
三、其他说明:根据《民法典》《**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为业主大会表决有效,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的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为通过。这次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结果是******公司当选。
本公告告示期七天。
特此公告。
报:****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