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力群路早夜市市场摊区经营权出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2-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06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或**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本出租方承诺其出租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已经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议,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次出租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
||||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力群路早夜市市场摊区经营权出租 |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市场摊位经营权 |
|||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
| 坐落位置 |
力群路上两侧人行步道板上-东邻是康奉嘉园小区、西邻是边防嘉园小区、南邻是群力家园B区、****花园、阳光育博苑、宜居家园C区和绿城﹒诚园(具体以出租方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面积 |
|
||
| 层数/所在层数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价的10% |
|||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 目前状况 |
|||||
| 租金递增方式 |
|
附属设施 |
|||
| 出租底价 |
150543元/年租金 |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150543元/年租金 |
账面值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13 |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森泰资评报字(2025)第209号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标书代写 |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公司出具的黑森泰资评报字(2025)第209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首年租金****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不包括市场摊区经营管理费用,其中经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摊区水、电、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清扫保洁等费用),承租方须在《力群路市场租赁合同》签订3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年租金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和缴纳年租金成交金额的20%作为管理保证金,对违反市场摊区管理规定的扣除相应管理保证金。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力群路市场租赁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力群路市场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7、承租方在《力群路市场租赁合同》期内不得转租。如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者上级部门对于出租方管理的市场有新要求的,出租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剩余租金。 8、标的市场摊区建****管理局《**市街路市场摊区标准化建设指南》执行,日常考评监管按照《**区街路市场摊区长效监管机制》、《**区街路市场摊区量化考评实施细则》、《**区街路市场摊区管理考评办法》执行。 9、人员配置:按照有关街路市场摊区规定配备管理员、保洁员,结合市场摊区人流量和市场经营范围实际情况,有固定的市场管理服务人员(最低配置8人,具体为:市场管理员、保安人员≥4人、经营期间保洁人员4人)市场管理人员统一着装、统一佩戴标识。 13、摊位费按现行标准(评估时价格)执行,不得随意涨价,正式运营后摊位费必须在公示板公示。不得跨年度收费。 14、承租方经营期间必须遵****商场摊区相关规定,应遵守市场摊区管理细则,严禁下道经营。不能达到街路市场摊区管理要求的,出租方可责令停业整顿,三次停业整顿后仍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合同自动终止。参加该项目意向承租人视为同意上述要求。 15、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力群路市场租赁合同》为准。 ****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914321B 法定代表人:闫学斌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人民政府 |
||||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公告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
|
|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出租方对该项目标的承租方要求为: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5-12-16 09:00 至 2026-01-09 16:00 |
||||
| 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3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 9时00分 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等; 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二、保证金处置方法: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00 至 2026年01月12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竞价结束 |
1、交易服务费比例:本项目以5年为周期,按周期收费(租赁周期不足1个周期的,按1个周期计算);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0451-****8068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451-****9609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市**区**街1号 |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