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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
****卫健委《****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要求,提升门诊预交金清退效率,我局现委托****、****银行****医疗机构开展门诊预交金批量清退工作。
一、清退对象
(****医疗机构中门诊预交金有余额,且在医院信息中录入有符合规定的身份证号码的,持有已激活、状态正常的****个人银行账户的市民。
(****医疗机构中门诊预交金有余额,且在医院信息中录入有符合规定的身份证号码的市民,在********银行账户的市民,我****银行,对符合要求的市民通过社会保障卡中的个人金融账户进行批量清退。
二、退费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银行将分批启动门诊预交金批量清退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清退款项将直接转入您本人已激活、状态正常的********银行账户(或您本人已激活且状态正常的社会保障卡的个人金融账户)。
(二)若对清退事项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医疗机构进行咨询或到院咨询。
(三)为保障资**全,清退款项仅退至本人********银行账户(或本人社会保障卡中的个人金融账户),暂不接受他人账户代收。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为您提供更便捷的就医体验。
附件:医疗机构咨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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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