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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党员应急先锋队及避难场所物资采购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
关于**市**区党员应急先锋队及避难场所物资采购
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
各供应商:
我公司受****委托,承接**市**区党员应急先锋队及避难场所物资采购(项目编号:****)的代理工作,本项目于2025年12月1****政府****协会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计划开启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时30分。
因**区2025年12月15日财政统一封账,导致本项目资金无法保障。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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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