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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高莞镇丁村村、徐村村、中平村、**村村庄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
****政府:
《关于出具**县高莞镇丁村村、徐村村、中平村、**村村庄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高莞镇丁村村、徐村村、中平村、**村村庄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1623-04-01-505874)概算审核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高莞镇丁村村、徐村村、中平村、**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丁村村房屋外立面改造33栋,围墙外立面改造5栋、新做“四小园”篱笆围挡74处、新做鸡舍8个、拆换房屋瓦片3处;****广场改造面积约960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原场地清表、拆除围墙、拆除舞台;篮球场改造、新做排水沟、羽毛球场、乒乓球场、景观绿化等;**村高陂寨市场及周边路面铺设沥青、广告牌改造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11.5800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86.1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3800万元,预备费用10.0800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关于下达2021年**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2〕2号)中安排57.5万元,在《关于下达2022年**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2〕41号)中安排105万元,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210号)中安排30万元,合计192.5万元,不足部分19.25****政府自筹解决。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审批平台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县高莞镇丁村村、徐村村、中平村、**村村庄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