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本地块土壤样品采集于2025年10月15日开始,委托****进行地块内土壤现场钻探和地下水建井,采集的土壤样品当天送往中认****公司实验室检测,地下水样品于2026年10月16~18日采****实验室检测。报告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由**国家历史文化名****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调查范围
地块位于**省**市**区**街道茶花村。
三、地块描述
**区**路东侧、青龙**侧地块位于**市**区**街道茶花村,地块占地面积为11596.41m2,中心坐标为东经120.577741°,北纬31.332099°。地块1983年前为农田、村民自建房;1983年建立茶花村,村民自建房扩建,并在**路两侧逐步形成**婚纱一条街,地块内主要为住宅、****商铺;2024年茶花村**村改造项目启动,地块内建筑陆续拆除。至2025年9月地块内大部分建筑已拆除完毕。
四、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工作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地下水监测井3口,深度均为6m。本地块外西南侧设置1个水土复合采样点,该对照点距本地块590m。
本次调查共送检31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6个地下水样品(含2个平行样)。
****实验室检测指标为:pH值、GB36600表1必测45项、石油烃(C10-C40);****实验室检测指标包括pH值、GB36600表1必测45项、石油烃(C10-C40)。
五、评价标准
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街旁绿地,因此本地块土壤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
地下水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出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进行评价。
六、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及对应标准限值。
综合而言,本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均符合居住用地、街旁绿地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