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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概况
**县D8-1地块(****)用地位于**县工业大道(规划)以西,学府路以北,该调查地块面积为57018.23m2(约合85.53亩),****中心坐标为E:112.197157°,N:25.405781°,地块原均为**县经开区塔峰镇五里坪村集体用地。四至范围为:西面紧邻**县二中,北面是农田、空地、林地等农用地,南面是学府路,东面为工业大道,跨路为五里坪新董家村。调查地******局出具文件《关于**县D8-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蓝自然资规条[2025]35号文件,文件明确该地块作为**县****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图书与展览用地(080301)+体育场馆用地(080501),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项目地块原为**县经开区塔峰镇五里坪村集体用地,地块一直未进行开发利用。地块内及周边紧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1Km范围内企业对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整体评价
调查报告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地块基础信息较完整,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表明地块没有受到污染,调查结论基本可信,报告编制规范。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编制单位名称:**省****调查所
联系方式(人):187****3963(李工)